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节选自《闻缺陷则喜》(此书可免费下载)
作者:互联网
1.1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开闭原则 Open-Closed Principle 里氏代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迪米特法Law of Demeter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可以记为SOLID。
1.1.1 单一职责原则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问题由来:类C有两个成员函数F1、F2负责职责P1、P2,由于P1发生变化对F1进行了修改,对F1修改可能使原本正常运行的F2发生故障。职责扩散,职责P被分为职责P1和P2。解决方法:两个类C1、C2分别对应P1、P2。DAO(数据存储对象)模式,一个类的对应一个数据库的表,四个函数分别对应增删查改。之所以不是4个类分别对应增删查改,是因为最可能的修改的原因是:表结构发生变化。这种情况下增删查改都需要修改。
1.1.2 开闭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通俗的说:可以增加接口和修改的接口的实现;不能删除、修改接口。 常见方法:
抽象约束抽象。a,通过接口或抽象类约束扩展;b,参数类型、引用对象尽量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c,抽象层尽量保持稳定。
元数据,通俗地说就是配置参数,参数可以从文件中获得,也可以从数据库中获得。
制定项目章,章程优于配置。
封装变化,比如将某种可能的变化封装成类。
1.1.3 克服继承的缺点——里式替换原则
矩形类有两个成员函数:设置长和宽;正方形派生于矩形,重写了这两个函数,以确保长宽相等。某函数形参是矩形,实参是正方形,长宽分别设置成4和2,结果是:长宽都是2。
- 里式替换原则指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
- 子类只能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可增加自己的方法。
-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入/入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加宽松。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出/返回值)相反。
1.1.4 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法则的定义是:只与你的直接朋友交谈。直接朋友: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出参数、返回值中的类。非直接朋友:局部变量、直接朋友的成员变量。常用原则:
- 优先考虑将一个类设置成不变类。
- 尽量降低一个类的访问权限。
- 谨慎使用Serializable。
- 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
1.1.5 接口隔离原则
定义: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反例:不同的用户使用一个大接口。注意:
- 接口尽量小,但是要有限度。接口小提升灵活性,接口多增加复杂性。
- 只暴露给调用的类它需要的方法,它不需要的方法则隐藏起来。
- 接口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
-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1.1.6 面向接口编程—依赖倒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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