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禁TikTok?这次美国政府恐怕不能再为所欲为
作者:互联网
01 言论自由
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美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及其他自由),即便是在200多年后的社交媒体时代也仍然适用。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译文: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2]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限制的是美国政府的权力,即美国政府不能以任何方式、出于任何目的去堵美国人民的嘴。
1. TikTok用户的言论自由
TikTok作为一款社交软件,是很多美国公民发表言论的渠道,如果美国政府封禁TikTok,就涉嫌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侵犯美国人民的言论自由。
假设有一天美国政府真的封禁TikTok,任何一个TikTok美国用户都可以去告美国政府。TikTok的CEO凯文·梅耶尔(Kevin Mayer)就是美国人,只要他手机里有TikTok的app,他就可以去告美国政府。
那么,跟美国政府打官司,能赢吗?从以往的判例来看,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告赢美国政府根本算不上什么新鲜事。比如,据《IT之火》一书介绍,2011年的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保护了一家视频游戏公司,让他们的暴力视频游戏可以在加州销售。最高法院称:
厌恶并不能作为限制表达的有效依据。[3]
因此,美国政府的厌恶同样不能成为封禁TikTok的有效依据。
当然,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可以不对你的言论承担任何责任。或许有些人对言论自由有些误解,言论自由并不像有些人想象得那么“自由”。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限制的是美国政府的权力,而不是限制私有公司和个人的权利。如果有人造谣诽谤,受害者完全可以合理合法的手段堵住造谣者的嘴。另一方面,如果社交网络的一些恶心人的言论影响了用户体验,互联网公司可以根据用户协议删帖、封禁用户。简单说就是,TikTok可以封禁自己的用户,但美国政府不能封禁TikTok。
所以如果用户通过TikTok发布了危害他人、侵犯他人权利的言论(比如造谣传谣、诽谤、网络暴力等),TikTok作为平台也将依法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是TikTok和用户之间的事,轮不到美国政府来多管闲事。
2. TikTok程序员的言论自由
据《IT之火》一书介绍,在1990年代,美国政府曾经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美国公司出口加密软件。而国际互联网连通了不同的国家,美国政府竟然把所有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加密软件或加密算法视为出口。
于是有公司起诉美国政府侵犯言论自由(“伯恩斯坦诉美国政府”),最终争议的焦点成为:软件、算法以及代码是否属于言论,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
法院无法找到在计算机语言和德语或法语之间存在任何有意义的区别……就像音乐和数学方程一样,计算机语言就像语言一样,用于在计算机和其他能阅读它的人或机器之间进行交流……基于对第一修正案目的的分析,本法庭认为,源代码也是一种言论。[3]
最终,美国政府败诉,并取消了关于加密的一切出口限制。
“源代码也是一种言论”,那么TikTok的美国程序员们编写的代码也就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如果美国政府封禁TikTok,就将涉嫌侵犯美国程序员的言论自由。
7月15日,Fox Business记者Charles Gasparino在Twitter称字节跳动正考虑将TikTok拆分为独立的美国公司[4]。但其实TikTok是哪国公司这根本无所谓,重点是,TikTok的很多员工和用户都是受美国宪法保护的美国公民。所以美国政府就别想在法律面前对外国公司区别对待。
据数据分析机构Sensor Tower统计,TikTok在美国下载量超过1.65亿次。TikTok这么一个美国人民喜闻乐见的app,如果美国政府真敢无故封禁,那就是与美国人民为敌,美国人民是不会放过美国政府的。
我猜测,蓬佩奥、纳瓦罗等美国官员不可能不了解他们自己国家的宪法,所以在媒体面前才闪烁其词,倾向于使用没有准确含义的“采取强有力措施”之类的词汇,而不敢直接使用“封禁”这个词。
当然,前文也说过,言论自由并不是免死金牌,如果TikTok程序员编写的程序对他人造成了危害,那么TikTok还是要承担责任。于是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就成为蓬佩奥试图***的点。
02 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对于蓬佩奥的指责,TikTok回应称:
为用户提供安全的App体验是我们的最优先事项。我们从未向中国政府提供过用户数据。即使被要求,我们也不会这样做。[5]
TikTok此前还曾表示,它与母公司字节跳动之间是“分开运营的”,美国用户的数据存储在美国,备份则在新加坡。[1]
如果蓬佩奥等美国政府官员想让自己对TikTok的指控成立,那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这些存储在美国本土和新加坡的用户数据,受到了来自中国的威胁。
互联网公司遭到有关侵犯用户隐私、危害用户信息安全的指控也并不是新鲜事,而且,有些互联网公司确实被证实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并遭受了处罚,比如Facebook。
2018年,一家名为剑桥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的英国咨询公司被曝从Facebook获取了8700万用户数据[6],并将其用于“心理变数营销”(Psychographic Targeting),即通过分析用户的点赞、访问记录等数据,做关于用户个性特点的画像,并用于定制化宣传。[7]
剑桥分析的这些定制化宣传除商业用途外,还用于影响201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和英国脱欧公投。其中大多数Facebook的用户数据并未得到用户的使用授权。[6]
剑桥分析丑闻曝光后,Facebook引发众怒,美国国会针对这一事件及相关问题举行听证会,Facebook CEO扎克伯格接受了长达10小时的问询。2019年,Facebook接受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50亿美元罚款,与监管部门达成和解。[6]
Facebook联合外国公司一起影响了(甚至可以说是控制了)美国总统大选的结果,给它扣个“危害国家安全”的帽子好像也说得过去。捅出这么大的篓子,Facebook也未被美国政府封禁,最终以支付巨额罚款了事。
在我看来,对于美国的监管部门来说,即便有证据证实一个社交网站有违法违规行为,以封禁作为处罚措施仍然需要让人们相信这样做有合理性且有必要。所以,即便假设(我是说假设)TikTok在用户数据及隐私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美国政府也很难找到充足的理由封禁TikTok。
有专业机构对比Facebook和TikTok的隐私安全性,结论是:
TikTok似乎没有比Facebook抓取更多的个人信息。[4]
另外,美国在互联网用户的个人数据和信息保护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美国没有像欧盟《通用数据保护规定》(GDPR)那样严格、明确的隐私保护法规,美国政府想要给自己封禁、管制社交媒体拿出法律依据几乎不可能。
03 本文作者会被打脸吗?
本文的观点需要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这届美国政府是在依法治国。也许这篇文章刚发完,美国政府就很任性地发布禁令了。但我认为,即使这样,这也是整个事件的一个新开始,而不是结束。
美国政府违法也并不是新鲜事,如上文所述,美国政府败诉、被判违法的案例有很多。我相信美国人民,尤其那些作为TikTok员工、用户以及投资人的美国人民,绝不会轻饶违法的美国政府。
另外还有一个不确定性是谷歌和苹果的态度。上文说过,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只限制美国政府,不能限制谷歌、苹果这样的私有企业。如果谷歌、苹果出于某种理由(比如美国政府的威逼利诱)在其应用商店下架TikTok,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但即便是这种情况出现,这仍然不是结束。
商业层面可能存在的纠纷,我们暂且不讨论。另一方面,像谷歌、苹果这样影响力极大(大到跟美国政府影响力差不多)的大公司,其行为很可能会被当作特殊案例拿出来单独讨论和调查。
谷歌、苹果如果这么做,还会面临着声誉上的问题,他们到底是愿意惹这个麻烦,还是愿意去硬刚美国政府,就难说了。
标签:封禁,为所欲为,TikTok,用户,美国,美国政府,言论自由 来源: https://blog.51cto.com/15060458/267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