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时间
作者:互联网
交易须知
交易所交易时间:(一)大连、上海、郑州交易所集合竞价申报时间:08:55—08:59集合竞价撮合时间:08:59—09:00正常开盘交易时间:09:00
交易所交易时间:
(一)大连、上海、能源、郑州交易所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08:55—08: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08:59—09: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09:00-11:30 (小节休息10:15-10:30)
13:30-15:00
提示:客户下单时间为集合竞价时间和正常交易时间。在8:59—9:00竞价结束时间和交易所小节休息时间(上午10:15-10:30)下单,交易系统将不接受指令,并视之为废单。(时间以交易所时钟报时为准)
(二)上期所夜盘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20:55—20: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20:59—21: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21:00-02:30 (黄金、白银)
21:00-01:00 (铜、铝、铅、锌、镍、锡、不锈钢)
21:00-23:00(螺纹钢、热轧卷板、石油沥青、天然橡胶、燃料油、纸浆)
提示:法定节假日的前一日没有夜盘交易。
(三)大商所夜盘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20:55—20: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20:59—21: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21:00—23:30 (豆一、豆二、豆油、豆粕、焦煤、焦炭、棕榈油、铁矿石、塑料、PVC、聚丙烯、乙二醇、玉米、玉米淀粉、粳米、苯乙烯)
提示:法定节假日的前一日没有夜盘交易。
(四)郑商所夜盘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20:55—20: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20:59—21: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21:00-23:30 (白糖、棉花、棉纱、菜粕、甲醇、PTA、菜籽油、玻璃、动力煤、纯碱)
提示:法定节假日的前一日没有夜盘交易。
(五)中金所
股指:集合竞价时间:9:25—9:3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9:30-11:30(第一节);13:00-15:00(第二节)
国债:
集合竞价时间:9:10-9:15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9:15-11:30(第一节);13:00-15:15(第二节)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9:15-11:30
(六)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夜盘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20:55—20: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20:59—21: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21:00—23:30 (20号胶) 21:00—次日2:30 (原油)
交易所网址:
大连商品交易所网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网址:http://www.shfe.com.cn
郑州商品交易所网址:http://www.czce.com.cn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址:http://www.cffex.com.cn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http://www.ine.com.cn/
关于涨跌停板:
1、涨跌停板的成交原则:当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上交所平今仓不适用本原则)
2、交割月份涨跌停板:大商所所有品种在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6%(上交所、郑商所无特别规定)
3、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倍数:
关于交割:
1、注意:自然人不能进行期货实物的交割,法人户可以进行交割,但是交割必须由会员(期货公司)办理,并以会员的名义在交易所内进行,交割结果由客户承担。
2、交割月的特殊性:
(1)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禁止自然人客户的持仓带入交割月。
建议自然人客户不要将持仓带入交割月。因为在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后,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均可凭《标准仓单持有凭证》到交易所办理提前交割;所以凡持有多头合约的客户在进入交割月后,将随时面临强迫交割的风险。所以,买方客户,若不准备交割,在进入交割月前,应尽量平仓。
(2)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然人持仓可以进入交割月,但必须符合手数的调整。铜、铝、锌、铅合约从交割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5的整数倍,镍合约从交割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6的整数倍,黄金合约从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3的整数倍,锡、白银合约从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2的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合约从交割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30的整数倍。橡胶、石油沥青可以带入交割月,无需调整倍数。燃料油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前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交割月前一个月无需调整倍数。
交易所规则要求客户必须在进入交割月前一月及交割月前调整好持仓手数,否则交易所将对零星持仓在下一交易日10:15am之前对违规持仓予以强平,因强平发生的盈利由交易所留存,亏损由客户自行承担。
(3)中金所:自然人可以进行交割,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4)由于商品期货带入交割月后受手数、保证金比例、交割方式等限制较多,强烈建议自然人客户不要将合约带入交割月。
3、交割结算价:
(1)上期所:
燃料油期货合约交害结算价是燃料油期货交割结算的基准价,为该合约最后10个交易日按照时间的加权平均价。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天然橡胶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沥青期货标准合约的交割结算价是沥青期货标准合约交割结算的基准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其他品种交割结算的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大商所:
交割结算价根据不同交割方式确定。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滚动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期转现结算价采用买卖双方协议价格。提货单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提货单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郑商所:
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滚动交割配对日的当时结算价。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2)中金所:
股指期货合约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之前的交割结算价为意向申报日的当日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全部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合约最后交易日无成交的,交割结算价计算公式为:交割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份最近的合约。根据本公式计算出的交割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交割结算价。
(一)大连、上海、能源、郑州交易所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08:55—08: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08:59—09: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09:00-11:30 (小节休息10:15-10:30)
13:30-15:00
提示:客户下单时间为集合竞价时间和正常交易时间。在8:59—9:00竞价结束时间和交易所小节休息时间(上午10:15-10:30)下单,交易系统将不接受指令,并视之为废单。(时间以交易所时钟报时为准)
(二)上期所夜盘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20:55—20: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20:59—21: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21:00-02:30 (黄金、白银)
21:00-01:00 (铜、铝、铅、锌、镍、锡、不锈钢)
21:00-23:00(螺纹钢、热轧卷板、石油沥青、天然橡胶、燃料油、纸浆)
提示:法定节假日的前一日没有夜盘交易。
(三)大商所夜盘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20:55—20: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20:59—21: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21:00—23:30 (豆一、豆二、豆油、豆粕、焦煤、焦炭、棕榈油、铁矿石、塑料、PVC、聚丙烯、乙二醇、玉米、玉米淀粉、粳米、苯乙烯)
提示:法定节假日的前一日没有夜盘交易。
(四)郑商所夜盘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20:55—20: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20:59—21: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21:00-23:30 (白糖、棉花、棉纱、菜粕、甲醇、PTA、菜籽油、玻璃、动力煤、纯碱)
提示:法定节假日的前一日没有夜盘交易。
(五)中金所
股指:集合竞价时间:9:25—9:3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9:30-11:30(第一节);13:00-15:00(第二节)
国债:
集合竞价时间:9:10-9:15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9:15-11:30(第一节);13:00-15:15(第二节)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9:15-11:30
(六)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夜盘
集合竞价申报时间:20:55—20:59
集合竞价撮合时间:20:59—21:00
正常开盘交易时间:21:00—23:30 (20号胶) 21:00—次日2:30 (原油)
交易所网址:
大连商品交易所网址:http://www.dc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网址:http://www.shfe.com.cn
郑州商品交易所网址:http://www.czce.com.cn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址:http://www.cffex.com.cn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http://www.ine.com.cn/
关于涨跌停板:
1、涨跌停板的成交原则:当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上交所平今仓不适用本原则)
2、交割月份涨跌停板:大商所所有品种在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6%(上交所、郑商所无特别规定)
3、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倍数:
关于交割:
1、注意:自然人不能进行期货实物的交割,法人户可以进行交割,但是交割必须由会员(期货公司)办理,并以会员的名义在交易所内进行,交割结果由客户承担。
2、交割月的特殊性:
(1)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禁止自然人客户的持仓带入交割月。
建议自然人客户不要将持仓带入交割月。因为在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后,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均可凭《标准仓单持有凭证》到交易所办理提前交割;所以凡持有多头合约的客户在进入交割月后,将随时面临强迫交割的风险。所以,买方客户,若不准备交割,在进入交割月前,应尽量平仓。
(2)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然人持仓可以进入交割月,但必须符合手数的调整。铜、铝、锌、铅合约从交割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5的整数倍,镍合约从交割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6的整数倍,黄金合约从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3的整数倍,锡、白银合约从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2的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合约从交割月第一天起持仓及开平仓手数必须是30的整数倍。橡胶、石油沥青可以带入交割月,无需调整倍数。燃料油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前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交割月前一个月无需调整倍数。
交易所规则要求客户必须在进入交割月前一月及交割月前调整好持仓手数,否则交易所将对零星持仓在下一交易日10:15am之前对违规持仓予以强平,因强平发生的盈利由交易所留存,亏损由客户自行承担。
(3)中金所:自然人可以进行交割,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4)由于商品期货带入交割月后受手数、保证金比例、交割方式等限制较多,强烈建议自然人客户不要将合约带入交割月。
3、交割结算价:
(1)上期所:
燃料油期货合约交害结算价是燃料油期货交割结算的基准价,为该合约最后10个交易日按照时间的加权平均价。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天然橡胶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沥青期货标准合约的交割结算价是沥青期货标准合约交割结算的基准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其他品种交割结算的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大商所:
交割结算价根据不同交割方式确定。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滚动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期转现结算价采用买卖双方协议价格。提货单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提货单交割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郑商所:
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滚动交割配对日的当时结算价。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2)中金所:
股指期货合约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之前的交割结算价为意向申报日的当日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全部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合约最后交易日无成交的,交割结算价计算公式为:交割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份最近的合约。根据本公式计算出的交割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交割结算价。
标签:00,20,期货交易,30,合约,时间,交割,结算价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ls1519/p/14365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