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知违法,互联网大厂还在提倡996?
作者:互联网
“互联网大厂又不差几个钱,干嘛不能多招几个人,非要让员工996 ?”
1 效率诅咒
所有公司的本质就是追求效率。
虽然有些公司未必能理解这句话,但他们本质上还是在追求效率。
从早些年某些厂房24小时不停工,到某些物流仓储公司投入重金采用机器人分拣,从西贝莜面村优化菜单提高翻台率,到互联网公司强行996解除35岁以上的员工,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在追求效率。
差异的是,有些合法,有些不合理,有些不合法。
为什么不是传统公司,反而看上去很高科技的互联网公司在 996?
因为传统公司大多是一个完整的价值生产链条,你在某个环节增加投入,必须也得在前后所有环节增加投入才能产出产品。
也就是说,它能做到的是增加了单位时间的产出,但并没有增加投入产出比(ROI),而加班费的支付反而可能降低了 ROI。
即使是提高了固定资产折旧或者生产资料的周转率,但受到传统市场的需求侧增速限制,这个周转带来的收益想象空间是有限的。
所以犯不着拼了命压榨员工。
但互联网公司不一样。
房子?租的。
车间?没有。
机器?服务器,租的,办公电脑,才几个钱。
盘点一圈,发现互联网公司最大的资产就是——人。
而且只要把人用好了,产品做得更好、更快,就能抢占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它的边际回报率完全取决于你怎么使用人,让人实现最大化效率(注:最大化效率并不等同于最大化工时)。
所以如何让员工最大化发挥他的效能,是互联网公司最关注的,至于钱,那都是小事,因为现在的钱是有限的钱,未来的空间和想象力才是无限的。
刚才收到 @Sean Ye(公主号:瞎说职场) 老师的评论,说咨询公司也是重灾区,咨询公司和互联网公司都是以人为最核心资产。
虽然两者很相似,但两者在压榨(主要形容加班多不带感情色彩)上略有差异,一是咨询公司的压榨是提高人力的周转率,收益产出的边际成本是不变的,所以获得的收益还是有限的。
但互联网公司肯定会压榨的更狠,是因为对互联网公司来说收益产出的边际成本近似0,换句话说,人还是这群人,只要压榨的好,你就能赢得整个赛道。
2 多招几个人不行吗
那为什么不能多招人解决工时的问题?
一、互联网公司已经在多招人了。
二、人的增加会增加管理成本,比如沟通的成本、管理的难度,即使是不限制地让无限招,招到了你也管不过来。
如果这个人到了不能加班的时候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刚才说了,现在的钱都是小钱,用有限的成本解决了长远的包袱嘛。
所以不压榨人,你压榨什么?
于是乎问题来了,干嘛非要「压榨」,我们让员工把更多精力和心思充分投入到工作中,不照样能产出足够多的效率吗?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让 HR 给你分析一下:把人管好、激励好,是复杂的工程,需要有耐心研究员工,了解员工心理,还得有专业的中层管理梯队……
互联网公司老板哪有时间听你啰嗦:你去讲给投资人,问问他们等得了吗!别特么给我瞎扯,能让员工996你就干,不能就滚!
3 明知违法,为啥不收手
但明明都违法了,怎么还不收手?
一是劣币驱逐良币。
作为全世界唯二能形成互联网巨头的国家(地区),中国和美国具有相同的条件:人多,语言统一。
在市场广阔的情况下,只要你随便有某些方面的优势,就有崛起的机会,我们可以看中国一个三四线小明星,粉丝数都能秒杀韩国娱乐界的扛把子。
无他,只是因为市场基数大而已。
在这样市场驱动的竞争环境,大家谁还不想着凭一技之长分一杯羹,所以互联网巨头也很怕被抢了地盘,没法给背后的资本交代。
但中国各省市、地区发展异常不均衡,关于劳动法规,某些城市执法严格,某些城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别的,如果从自己的城市再崛起一个新的互联网巨头,哪个政府不开心?
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的概念,用口语说就是当大多数人都做坏人,你还做好人,你就会承担很高的成本。
如果对手都已经996了,我还在855,老板肯定想:我才不管自己是「劣币」还是「良币」,不能让投资人骂我「傻币」。
国内的互联网巨头,谁有很高的竞争壁垒?
没有护城墙,自然不敢抛弃加班战术。
二是违法成本太低。
在我国,企业违法行为成本太低,印象里很多处罚顶格也就50万?
而且有许多方法可以解决直接违法问题,比如劳务外包,把员工从公司转移出去,即使出现问题,跟我没有直接关系。
直接的法律风险,转为间接的经济风险(罚款)。
面对中国这个庞大市场,如果每天交50万元罚单就允许超时用工,会有一大批公司排队报名。
而且中国的文化是集体主义文化,大家都很重视集体利益,尤其当我成了内部人,我就开始在意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其实不太会出现很多员工举报公司违规用工的情况。
而员工在入职时就被告知了工时是怎样的,所以大家是有这样一个虚拟契约的(虽然这也不应当是违法的理由)。
所以你见过员工举报公司违规用工吗?
你要不来,后面还有几十个比你更年轻的员工等着入职呢。
4 鼓励创新,避免内卷
讲了这么多,好像我在帮互联网公司洗白,但其实我想说,这样发展下去,互联网巨头除了垄断市场、扼杀创新,不会对市场有正向的外部性影响。
这就像某些没有演技的流量明星,在前些年多火啊,可是从去年开始,流量的神话就开始逐渐破灭了,影视圈已经逐渐意识到,最后还得靠本事说话。
所以,除了反垄断调查,还得严格执法,把职场人从996中解放出来,让企业的竞争从内卷竞争走向有序的创新竞争。
长远来说,这也是为这些互联网巨头好。
这也给了那些创新驱动的公司更多机会,让他们有机会成长成为大公司,这样随着我国对RCEP协定国的开放,我们才能有像苹果、谷歌一样不怕别人来挑战的科技与互联网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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