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2020年11月“创建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公示
作者:互联网
按照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总体部署,为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有效开展,严防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营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社会共同监督、人人自觉抵制的良好氛围,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街道、社区创建活动。现将第三大队2020年11月“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街道、社区进行公示。
“零酒驾”创建单位:烟台公交集团莱山公司,山东枫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零酒驾”创建街道:黄务街道,世回尧街道
“零酒驾”创建社区:珠岩社区,朱家社区
望创建单位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零酒驾”宣传,进一步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广泛社会共识,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贡献一份力量。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
2020年11月12日
标签:11,社区,创建,零酒,街道,2020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ytjjsdd/p/14059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