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扒超群离职的那些坑(长文多图)
作者:互联网
本文是本人在超群离职的实际经历。为了避免超群说我捏造事实,我将贴出文件照片,基本都有超群公章。考虑到本号正受到超群公司的投诉,建议有需要的读者截图保存本文以及本号的其他文章,以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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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群人事(代?)经理李金花曾经在邮件里说保留追诉我诽谤的权力,还说公司有奖惩条例来约束员工。但在我的视频里,她笑呵呵的,态度可好了。】
下面就请耐心看吧!
我原来的劳动合同5月31日到期。从5月11日开始,人事(代?)经理李金花就多次和我交流续订的事。我要求维持原待遇,但她给我的新合同以及两个协议都比原来明显下降,还有不公平甚至违法,我在前面分析过。不仅如此,她还一直把责任往我这推,说如果不续订就是我全责,很令人不快。整个交流过程也可以写篇好文章了。最后到了5月27日12:40,符总(行政副总)来找我,口头通知我公司决定不续订,会依法补偿的。我随后给李发了邮件表示遗憾,并希望离职过程能顺利。
5月28日13:10,李金花来我座位上,说离职手续会好好办的,所有的文件都会给我一份并盖公章,我表示赞赏。随后她拿出3个文件,果然每个都是一式两份、盖了公章,要我签字。我拿过来翻了一下,补偿金的数额都算好了,似乎不错。再看看汉字,暗吸冷气。我说“我不懂,要拿回去请人帮我看看。明天给你吧?”
她:“盖了公章的文件,不可以带出公司的。”
我笑道:“那劳动合同也盖了公章,我还不能拿回家保管了?”
我干脆掏出手机来录像,问她:我能拿一套回去吗?她笑眯眯地同意。于是我留下一套文件,另一套让她拿回去了。
下图就是那3个文件,实际后面还有签收确认页。看过《扒扒超群的保密和竞业协议》的人,可以自己分析一下。
李金花走了,我在座位上胡思乱想。我开发的软件还需要到车间调试,但车间工作时充满了X射线,不能进人的。那么明天如何交接呢?
我正想着,小刘(李金花的助手)来了,又给我一个告知书,就是下面这张。我一看,不禁哑然失笑:我真是想得多,不用等明天了。
这时是大约2点。小刘还拿了张《离职会签单》,我确认了一下离职属性是“合同到期”。
就像按下了发射按钮,离职流程轰然起动。其实也就是按照表格一项项找人签字。因为没法去车间(车间2点开始工作,不让进人),就只能在座位上演示。软件比较大,演示比较花时间。幸好小刘替我拿着表格去各个部门签字,我才有比较多的时间演示。我在演示的同时也拍了视频,证明双方确实交接了。拍前和对方打了招呼,而且也注意不拍对方的正脸。
忙到3点多,李金花拿着会签单来了:大部分都好了,轮到我签了。我拿过单子。直到这时,我才能好好看看这张小纸片。我突然看到表格下面有一行字。紧挨着分隔线,很容易忽视。写着“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及未结算的加班时间,按公司管理规定,统一作调休处理”。
我说道“这什么意思,我不同意”,说着就把这行字划掉了。李金花“哎”了一声,没再说话。我又写上“年假的事我不清楚”,对李金花强调说“这个就复印一份给我吧,盖公章”,她说“好”,拿表走了。这时我才有点后悔:怎么没拍张照片呢?又安慰自己说“不至于吧,她都答应了。再说想涂改也有难度。”
我一边看IT收拾我的电脑,一边等。不知不觉都4点了(16:15下班),李金花还不来。我急了,去人事部一看,她正在里面。离职会签单已经复印好了,我看了一眼,盯着她问:“怎么没公章?!”
其实我已经愤怒了,因为还有几分钟就下班了。我心想:你要是硬不盖章,我先用大嗓门把楼翻过来,再叫警察,谁也别下班了。
也许是我的怒火暴露了,李金花立刻去找符总,公章盖好了。这时是16:11。
这就是我千辛万苦拿回来的离职会签单。相信很多人都没这个吧?其实是很好的记念品,而且是极其重要的证据!
回到家我就开始分析前面的3个文件,越看越感觉不能签。于是29日我发了下面的邮件给公司,提出协商:
这里我要特别说一下年假的事。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10条,应休未休的年假应该发3倍工资,除非员工书面放弃。就是说离职时,应该再发两倍的年假报酬。我才明白为什么“离职会签单”里会有那行字。假如我没仔细看,在格子里一签字,就少拿一半年假报酬了。同样,《不续签通知》里的年假报酬也算错了,但只要我签字,就表示我认可了。
我在29日的邮件中就事论事,指出了问题,又保留了协商余地,自认为做得够好了。超群没有回音。
30和31日是周末,我心情不错,整理一下我的《新下级学》。虽然我知道钱没那么容易拿回来,但大家起码的道理总要讲吧?
6月1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怒不可遏,打碎了幻想。这天上午,我如约去超群拿退工单和劳动手册,在公司门口见到了喻经理(李金花之前是她负责人事)。我正要签收,发现退工单上写的是“5月29日合同解除”(见下图)。
我问“怎么是合同解除?”
喻经理说:“我觉得合同解除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况,解除也就是终止了。”
我:“肯定不一样啊,要不怎么分成两项呢?再说怎么是29号呢?我的合同是31号到期。”
喻经理突然“惊奇”地反问我:“咦!不是你不想续订合同的吗?”
我快速想了一下,我续订合同这事确实没和喻经理说过,不排除有人蒙蔽利用的可能。但我是当事人,难道还要别人告诉我真相?
我说“是超群不想维持条件续订。我有很多证据:邮件,录音录像……”
喻经理说:“这里的29号是考勤时间。30号和31号是周末,又不影响的。”
我说:“差一天性质也不一样啊。再说30和31号反正是周末,也不会让超群多出钱啊”
喻经理歪过头看了我一眼,似乎在说“这人怎么这么难弄”
我说:“这样吧,我拍个照,表示你们确实要给我退工单。”说着我就把单子按在门卫室的墙上拍了照。
喻经理说“这个也是他们告诉我这样填的。我都帮你做好了,再改的话很麻烦的。”
我说“那没办法。这样的我肯定不要。”
回到家,我越想越生气。退工单是交给政府的,都敢歪曲事实。虽然我前面也积累了一系列证据,但都没这个效力大。如果今天稍微粗心一点,不堪设想!也说明对方是铁了心的,手段不受限制的。
我拨12333想投诉,前面有39人排队。算了,明天打吧。
我给喻经理发了条短信:“喻经理:不按真实情况开退工单,应该归劳动监察管。我等你消息。如果我去找监察或者仲裁之前还没收到,那就只能怪他们拖拉了。”喻经理回消息说“明天去问问”。
6月2日上午,我拿到了新的退工单。喻经理有点委屈地说这是她一早去就业中心办了更正手续、重新开的,所以样子和上次的不同。
这时我已经有点草木皆兵了。我反复核实退工单和劳动手册,最后才确认收下。填签收单时,因为签收单没有一式两份,我特地在周围画上一圈阴影,再拍个照。
退工单事件让我抛弃了一切幻想。严格地说,离职的事至今还没完,因为超群还没把钱结清,而且它还企图用“竞业协议”套着我不放,痴心不改莫名其妙,也可能是想以此为借口不给钱吧。但我直接和超群发生的手续,应该到此为止了吧!
超群的离职坑虽然防不胜防,但只要掌握下列原则,就好理解了:
1、许之以利。
主动许诺会给员工多少多少钱,比如首先给我的《不续签通知书》里就说了钱,人事部或某些领导还会表态“一定会给你的”。很多人就放松警惕了,也不去检查其它条款就签字,甚至为了拿到这些钱而主动配合公司、演戏给其它同事看。而我的遭遇是:许诺给我的还没依法应该给我的多,也只是许诺。
员工对策:首先要懂法,知道自己该拿多少钱,其次要看淡得失,别人家一画饼你就流口水。我在这里还要举个真实的例子,倒不是超群的:有员工离职时要一大笔钱,比依法应得的还多,公司也答应了。等他真的收好钱之后,公司反手就告他“敲诈”,送他坐牢去了,钱当然也都吐回去了。大家可以自己去搜。20多年前北京就有这种案子了,近年也有,而且外人也说不清谁有理。
2、菜鸟效应
人没经验就会傻乎乎的。哪怕是老员工,到离职时,也同样会手足无措。超群的整个离职流程非常紧凑,从14点左右开始,到16:10结束,只有约两小时,把我指挥得团团转。而人事部则是老鸟了。流程、文件都是她设计的,她又一遍遍在别人身上练习过,办我就像切个西瓜。可以说整个过程中,她的智商加倍,而我的智商减半。我到现在还不确认这个流程中有没有我没想到的东西。
员工对策:尽量减缓节奏(虽然很难),多拍照、拍视频。要公开拍,不会伤面子的。对方也是代表公司来验收我工作的。如果我顾及面子不拍,那么将来若要请对方作证,他也难办。但如果偷拍就太阴暗了,所以要边拍边提醒对方“我在拍,为了办离职”。如果对方不让拍,要边拍边问“你真不让我拍吗”,把他不让拍的样子拍清楚。这样将来如果仲裁或诉讼,举证责任会往公司那边偏一些。
3、浑水摸鱼
当员工被许之以利,又因为菜鸟效应智商减半时,就很容易对他做某些事情了。比如《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中,让我承担额外的责任,又比如《离职会签单》中那句不显眼的“年假”的话,还有写错退工单。最后这次最过分,我都转身走了还要攮我一刀。
员工对策:首先当然是做到前两点,其次要拿出工作时的认真劲,对自己负责。看文件时,一定要先把文件抓在手里(不要小看这个动作!),才能仔细端详,必要时可用笔做记号和涂改——不就张纸,有什么不得了?如果人事不给,就边拍视频边说“你不给我纸,我看不清”。
4、权责不公
权责对等是各种交往中的基本原则,但法律并没有禁止人主动放弃某些权、承担某些责。超群要我“确认”他不欠我一分钱了,尽管我还一分钱没拿到,同时又“确认”他只要认为我没交接好,就有权找我麻烦。
员工对策:绝不心软,必须对等。最常见的权责不公就是“根据公司管理规定”这种话:我都没工资了,还管你什么规定呢?所以看到这种话,应该毫不犹豫地划掉,同时顺藤摸瓜,看看自己又损失了什么权益。
5、抓住证据
可以说前面的一切,最后都落实到这来了。没证据什么都甭想了。假如文件让你签字后不给你;或者给个复印件但不盖公章——那你还有什么证据呢?我坚决要求所有文件一式两份,必须盖公章。对方也知道这事的重要性,所以上来就主动要我放心,但最终还是我上门讨要的。
员工对策:态度坚决。具体做法上,坚持“要拿到”和“少制造”两大原则。“要拿到”就是所有证据都要当场拿到,绝不拖延,宁可报警,至少可以用出警记录做旁证。“少制造”是为了避免制造错误的证据,尽量别当场签字。征得超群同意后把材料拿回家,好好看、找人商量,有把握了再签。超群不让拿回家就不签。别担心,你的总归是你的。
后记:我为什么会闹到离职的地步呢?“离职”后又发生了什么?我将贴出《扒扒超群的新合同》《扒扒超群的保密和竞业协议》等系列文章,剖析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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