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cs bookmark(书签)初次使用
作者:互联网
emacs bookmark(书签)初次使用
编辑或者查看多个文件的时候,要想记住刚才在什么地方进行编辑,是很难的。所以emacs的bookmark功能就登场了。你可以在文件的任何地方设置一个书签,然后给书签起个自己容易记住的名字。以后就可以直接用书签的名字,直接定位到文件的某个位置。还有,如果要打开的文件的目录特别深,所以在ctrl-x ctrl-f时要输入的目录特别多,这时不妨在这个文件的其实位置设置一个书签,通过书签就直接找到这个文件了,是不是很方便。
创建书签(函数名:bookmark-set)
ctrl-x r m移动到书签的位置(函数名:bookmark-jump)
ctrl-x r b 自己起的书签名字列出书签的清单(函数名:bookmark-bmenu-list),老版本的emacs的话,函数名是:bookmark-bmenu-list
ctrl-x r l(小写的L)重新命名书签(函数名:bookmark-rename)
删除书签(函数名:bookmark-de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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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文件,函数,ctrl,bookmark,书签,emacs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xiaoshiwang/p/11864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