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协商原则(个人观点,以公司设备为准)
作者:互联网
设备协商原则(个人整理,依据公司设备来定):
电口:
强制对强制:
速率和模式均相同才能互通,否则不通。
自协商对自协商:
模式相同则协商为该模式(全双工或半双工),模式不同则协商为半双工(比如有的设备根本不支持全双工的话,只能协商成相同模式的半双工,双工模式不是由自协商控制的,自协商相当于是选择可选内容中最好的。),公司设备要求均为全双工,注意此点。
速率取两台设备相同速率中最高值。(例如100M自协商对1000M自协商为100 M自协商)
自协商对强制或者强制对自协商:
速率协商成强制的,模式不同协商成为半双工。(公司设备要求协商结果为全双工)
如果设备只支持 100M最高,自协商对应另一处1000M强制是无法连通的。
光口:
光口可以插入百兆和千兆的光模块,光转电模块,连通的两个口之前模块速率必须相同,此为前提。
光口以插入的模块为准,可以视为速率固定,即便是自协商,也只能协商选择最优的双工模式。只有速率相同才能互通。
标签:协商,为准,模式,半双工,个人观点,速率,全双工,设备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jiry/p/11506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