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之法》阅读笔记(三)
作者:互联网
在第十六章IT行业的创新中作者提到:统计数据表明,70%的创新者说,他们最成功的创新,是在他们的拿手领域之外发现的。另一个意思就是他们并不是这个领域的专家。物理学家蒂姆.伯纳斯.李和同事实现了互联网的HTTP协议通信,WWW诞生。而一些计算机专家认为这不是创新,甚至说原理简单,不屑于搞。但事实证明这一创新改变了世界。诺基亚的产品覆盖了木材相关产品、橡胶、电力产品、电脑、军事产品,等等。后来因为经济困难,卖掉所有和通信不相关的产品线,用15的时间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手机通信企业。索尼一直做收录机,创始人盛田昭夫推出"单放机"即随身听。取名字为"Walkman",语言专家说不符合语法,盛田坚持自己想法,Walkman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在其生命周期,卖出了2.2亿台。
三个例子都说明了领域内的专家有时没有领域外的创新者有创意。为什么呢?我想,领域内的专家并不是没有这些想法,而是他们不认为这些他们所熟知的原理能够创新出产品,他们没有考虑到受众,群众的数量是巨大的,而且群众只需要体验并接受创新产品所带来的便利,而一般不会去考虑它具体的实现。就像有时候我们做题一样,看一遍题知道了它应该用什么公式,用什么原理去解答,然而就是实际动笔去解,真正到了考试,我们碰到同样的问题,也就只能停留在:"这道题我当时碰到过!"却迟迟解不出来。所以创新的前提是实践,不能停留在想法上。
当然,创新就像是改良和改革,改良就是线性扩展容易被人们接受,而改革就是彻彻底底的创新,是颠覆性的,势必影响一部分人的利益,所以改革创新往往是曲折的。相应的结果也往往是影响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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