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无需资格证,薪资面议)
作者:互联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以下简称“湖北中心”)成立于2013年1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人事、劳资及财务管理权,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委托,湖北中心承担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PCT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等工作。
湖北中心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新中心及中国(湖北)湖北中心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新中心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核心区域,占地107亩,是具有综合办公、行政会议、健身运动等多项功能的花园式办公园区。光谷新中心是武汉市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规划建设的高端服务业聚集区,集科技创新、商务金融、文化创意于一体,周边设有华师一附中光谷分校、武汉光谷国际外国语学校、武汉同济医院光谷院区、光谷国际网球中心、武汉首创奥特莱斯等教育、医疗、文体产业。区位条件优越,生活配套便利,发展前景良好。
湖北中心具有良好的工作环境,能为大家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薪酬机制和完善的福利待遇。湖北中心还拥有完善的学习培训体制,在为大家提供各类专业培训课程和各类外语培训的同时,还为大家提供赴企业、科研院所、专利代理机构调研以及赴专利局、专利复审委、法院、国际专利组织交流学习的机会。湖北中心将是一个高学历、年轻化、充满朝气与活力的群体,我们热诚欢迎有学、有识、有志之士积极加入湖北中心,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为了适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湖北中心2019年春季扩充招聘,共招聘发明专利审查员220名,具体职位招聘人数请见附件。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功底;
2.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胜任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户籍不限;
5.全日制统招统分理工类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且英语四级及以上或具备相当水平;或者全日制统招统分理工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并且英语六级或具有相当水平。
6.特别欢迎具有多年工程技术经验者、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者、有专利相关工作经验者、博士等报考。
(二)招聘领域
招聘领域涉及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和材料。
二、岗位职责
专利审查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三、招聘流程
发明专利审查员招聘流程为网络报名、在线测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复试、体检及公示录用。
招聘拟分批进行,招满即止。每批招聘的各环节湖北中心都会及时通过中心主页(http://www.cnipa-hb.com)以及短信形式通知相关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湖北中心主页并保持通讯畅通。
1.网上报名
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公共招聘信息化平台系统(http://pecc.zhiye.com)现已开放,请登录查看招聘职位表并进行网络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仅接受网络报名,其他方式无效。
每一批网络报名的截止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择机确定,并提前在湖北中心主页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湖北中心主页。
2.在线测评
应聘人员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网申系统将会通过邮件及短信方式自动发送测评网址和通行证号。应聘人员须在48小时内独立完成测评。
3.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测评结果以及所报职位的实际要求,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分批进行;
笔试地点: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确定;
笔试的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湖北中心主页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英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本人在校成绩单)、获奖证书、个人能力证书等。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湖北中心主页通知。
6.复试、体检及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结果公布复试、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网上公示并办理录用手续。
复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湖北中心主页通知。
7.咨询方式
发邮件至scxzhbzx@sipo.gov.cn;
咨询电话:027-59371099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参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且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招聘的进展情况,请登陆湖北中心主页(http://www.cnipa-hb.com),我们将及时予以发布。
标签:应聘,中心,面议,招聘,光谷,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薪资,主页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liuzhiqaingxyz/p/10890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