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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作者:互联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要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并不容易,它需要多方面的支持,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到法律网络小边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一)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二)决策机构
也就是说,由两个以上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是公司内部执行业务,代表公司常设理事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权力主要包括:代表公司表达或决定各种业务事项,组织实施;除股东大会决议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的具体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3)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理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四)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是指监督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出,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主要权力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活动,定期听取董事会报告,防止董事会违反法律章程;随时调查公司业务财务情况,查阅账簿等文件;审司结算表和清算表;召开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协商或起诉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国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有住所。国有企业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额之间的乘积。同时,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最低限额高于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当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批准。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股东数量不同。
根据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至少2人,最多5人O人(也有规定3O人)。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要成立股东大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没有限制,有的大公司有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本划分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得分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必须相等,其股本划分较小,每股金额相等。
(3)发起人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能公开发行,更不用说上市交易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和上市。
(四)股权转让的条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本;股东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同等转让股本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拥有的股份可以交易转让,但不能退出。
(五)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提交股东,无需公告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由于设立复杂,财务状况应定期公布,难以操作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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