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BO,VO和POJO的区别
作者:互联网
PO:持久对象
- PO:persistent object 持久对象
- 有时也被称为Data对象,对应数据库中的entity,可以简单认为一个PO对应数据库中的一条记录。
- 在hibernate持久化框架中与insert/delet操作密切相关。
- PO中不应该包含任何对数据库的操作。
- 它跟持久层(通常是关系型数据库)的数据结构形成一一对应的映射关系,如果持久层是关系型数据库,那么,数据表中的每个字段(或若干个)就对应PO的一个(或若干个)属性。
POJO:无规则简单java对象
- 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无规则简单java对象、PO和VO都属于它。
- 是一个中间对象,可以转化为PO、DTO、VO。
- POJO持久化之后==〉PO
-(在运行期,由Hibernate中的cglib动态把POJO转换为PO,PO相对于POJO会增加一些用来管理数据库entity状态的属性和方法。PO对于programmer来说完全透明,由于是运行期生成PO,所以可以支持增量编译,增量调试。) - POJO传输过程中==〉DTO
- POJO用作表示层==〉VO
- POJO持久化之后==〉PO
BO:business object 业务对象
- 业务对象主要作用是把业务逻辑封装为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其它的对象,用来封装PO。
- 比如一个简历,有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等。我们可以把教育经历对应一个PO,工作经历对应一个PO,社会关系对应一个PO。
- 建立一个对应简历的BO对象处理简历,每个BO包含这些PO。
- 这样处理业务逻辑时,我们就可以针对BO去处理。
- 封装业务逻辑为一个对象(可以包括多个PO,通常需要将BO转化成PO,才能进行数据的持久化,反之,从DB中得到的PO,需要转化成BO才能在业务层使用)。
- 关于BO主要有三种概念
- 只包含业务对象的属性;
- 只包含业务方法;
- 两者都包含。
- 在实际使用中,认为哪一种概念正确并不重要,关键是实际应用中适合自己项目的需要。
VO:value object 值对象 / view object 表现层对象
- 主要对应页面显示(web页面/swt、swing界面)的数据对象。用于表现层,它的作用是把某个指定页面(或组件)的所有数据封装起来。
- 可以和表对应,也可以不,这根据业务的需要。
DTO(TO):Data Transfer Object 数据传输对象
- 用在需要跨进程或远程传输时,它不应该包含业务逻辑。泛指用于展示层与服务层之间的数据传输对象。
- 比如一张表有100个字段,那么对应的PO就有100个属性(大多数情况下,DTO内的数据来自多个表)。但view层只需显示10个字段,没有必要把整个PO对象传递到client,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只有这10个属性的DTO来传输数据到client,这样也不会暴露server端表结构。到达客户端以后,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显示,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VO。
DAO:data access object数据访问对象
- 主要用来封装对DB的访问(CRUD操作)。
- 通过接收Business层的数据,把POJO持久化为PO。
DO(Domain Object):
- 领域对象,就是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来的有形或无形的业务实体。
简易的关系图
VO与DTO的区别
- 大家可能会有个疑问:既然DTO是展示层与服务层之间传递数据的对象,为什么还需要一个VO呢?对!对于绝大部分的应用场景来说,DTO和VO的属性值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他们通常都是POJO,因此没必要多此一举,但不要忘记这是实现层面的思维,对于设计层面来说,概念上还是应该存在VO和DTO,因为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DTO代表服务层需要接收的数据和返回的数据,而VO代表展示层需要显示的数据。
- 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可能会比较容易理解:例如服务层有一个getUser的方法返回一个系统用户,其中有一个属性是gender(性别),对于服务层来说,它只从语义上定义:1-男性,2-女性,0-未指定,而对于展示层来说,它可能需要用“帅哥”代表男性,用“美女”代表女性,用“秘密”代表未指定。说到这里,可能你还会反驳,在服务层直接就返回“帅哥美女”不就行了吗?对于大部分应用来说,这不是问题,但设想一下,如果需求允许客户可以定制风格,而不同风格对于“性别”的表现方式不一样,又或者这个服务同时供多个客户端使用(不同门户),而不同的客户端对于表现层的要求有所不同,那么,问题就来了。再者,回到设计层面上分析,从职责单一原则来看,服务层只负责业务,与具体的表现形式无关,因此,它返回的DTO,不应该出现与表现形式的耦合。
DTO与DO的区别
- 首先是概念上的区别,DTO是展示层和服务层之间的数据传输对象(可以认为是两者之间的协议),而DO是对现实世界各种业务角色的抽象。
- 两者在数据上的区别就是DTO可以省略一些DO不需要返回给前端的字段。
- 例如UserInfo和User,对于一个getUser方法来说,本质上它永远不应该返回用户的密码,因此UserInfo至少比User少一个password的数据。而在领域驱动设计中,DO不是简单的POJO,它具有领域业务逻辑。
DO与PO的区别
- DO和PO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一一对应的,PO是只含有get/set方法的POJO,但某些场景还是能反映出两者在概念上存在本质的区别:
- DO在某些场景下不需要进行显式的持久化,例如利用策略模式设计的商品折扣策略,会衍生出折扣策略的接口和不同折扣策略实现类,这些折扣策略实现类可以算是DO,但它们只驻留在静态内存,不需要持久化到持久层,因此,这类DO是不存在对应的PO的。
- 同样的道理,某些场景下,PO也没有对应的DO,例如老师Teacher和学生Student存在多对多的关系,在关系数据库中,这种关系需要表现为一个中间表,也就对应有一个TeacherAndStudentPO的PO,但这个PO在业务领域没有任何现实的意义,它完全不能与任何DO对应上。这里要特别声明,并不是所有多对多关系都没有业务含义,这跟具体业务场景有关,例如:两个PO之间的关系会影响具体业务,并且这种关系存在多种类型,那么这种多对多关系也应该表现为一个DO,又如:“角色”与“资源”之间存在多对多关系,而这种关系很明显会表现为一个DO——“权限”。
- 某些情况下,为了某种持久化策略或者性能的考虑,一个PO可能对应多个DO,反之亦然。例如客户Customer有其联系信息Contacts,这里是两个一对一关系的DO,但可能出于性能的考虑(极端情况,权作举例),为了减少数据库的连接查询操作,把Customer和Contacts两个DO数据合并到一张数据表中。反过来,如果一本图书Book,有一个属性是封面cover,但该属性是一副图片的二进制数据,而某些查询操作不希望把cover一并加载,从而减轻磁盘IO开销,同时假设ORM框架不支持属性级别的延迟加载,那么就需要考虑把cover独立到一张数据表中去,这样就形成一个DO对应对个PO的情况。
- PO的某些属性值对于DO没有任何意义,这些属性值可能是为了解决某些持久化策略而存在的数据,例如为了实现“乐观锁”,PO存在一个version的属性,这个version对于DO来说是没有任何业务意义的,它不应该在DO中存在。同理,DO中也可能存在不需要持久化的属性。
entity和domain包名区别
- (1)、entity(实体)
- entity的意思就是实体的意思,所以也是最常用到的,entity包中的类是必须和数据库相对应的,比如说:数据库有个user表,字段有long类型的id,string类型的姓名,那么entity中的user类也必须是含有这两个字段的,且类型必须一致。不能数据库存的是long类型,user类里的属性是string类型。这样做的好处是保持实体类和数据库保持一致,另外,当用到hibernate或是mybatie框架来操作数据库的时候,操作这个实体类就行,写sql文之前不需要再做数据格式处理。
- (2)、model(模型)
- model大家不陌生,都知道是模型的意思,当用model当包名的时候,一般里面存的是实体类的模型,一般是用来给前端用的。比如:前端页面需要显示一个user信息,user包含姓名,性别,居住地,这些信息存在数据库的时候,姓名直接存姓名,但是性别和居住地一般会用数据字典的编号存到数据库,比如:111代表男,222代表女,数据库存的就是111或222,如果用entity的话,把111、222前端都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就算前端知道111代表男,222代表女,写了一个js判断数据处理。后来数据库变动了,111代表女,222代表男,前端的js又需要重新写,很显然这样不利于维护。所以就需要model来解决,后台从数据库取了数据转化为前端需要的数据直接传给前端,前端就不需要对数据来处理,直接显示就行了。还有一种情况,数据库里面的user表字段有十个,包含姓名,qq,生辰八字乱七八糟的等,但是前台页面只需要显示姓名,如果把entity全部传给前台,无疑传了很多没用的数据。这时候model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前台需要什么数据,model就包含什么数据就行了
(3)、domain(域) (DO)
- domain这个包国外很多项目经常用到,字面意思是域的意思。范围有点广了,比如一个商城的项目,商城主要的模块就是用户,订单,商品三大模块,那么这三块数据就可以叫做三个域,domain包里就是存的就是这些数据,表面上这个包和entity和model包里存的数据没什么区别,其实差别还是挺大的,特别是一些大型的项目。比如一个招聘网站的项目,最重要的对象就是简历了,那么简历是怎么存到数据库的呢,不可能用一张表就能存的,因为简历包含基本信息和工作经验,项目经验,学习经验等。基本信息可以存在简历表,但是涉及到多条的就不行,因为没人知道有多少条工作经验,项目经验,所以必须要单独建工作经验表和项目经验表关联到简历基本信息表。但是前台页面是不关心这些的,前台需要的数据就是一个简历所有信息,这时就可以用到domain来处理,domain里面的类就是一个简历对象,包含了简历基本信息以及list的工作经验,项目经验等。这样前端只需要获取一个对象就行了,不需要同时即要获取基本信息,还要从基本信息里面获取工作经验关联的简历编号,然后再去获取对应的工作经验了。
三句话总结下entity、model、domain的不同
- entity字段:必须和数据库字段一样
- model字段:前端需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
- domain很少用,代表一个对象模块
实体entity、JavaBean、Model、POJO、domain的区别
- Java Bean、POJO、Entity、VO ,其实都是java 对象,只不过用于不同场合罢了。
- 按照 Spring MVC 分层结构:
- JavaBean: 表示层 (Presentation Layer)
- Entity: 业务层 (Service layer)
- Dao数据访问层 (data access layer)。
- Entity接近原始数据,Model接近业务对象~
- Entity:是专用于EF的对数据库表的操作
- Model:是为页面提供数据和数据校验的,所以两者可以并存
- POJO:POJO是Plain OrdinaryJava Object的缩写不错,但是它通指没有使用Entity Beans的普通- - java对象,可以把POJO作为支持业务逻辑的协助类。
- domain:domain这个包国外很多项目经常用到,字面意思是域的意思。
- POJO实质上可以理解为简单的实体类,顾名思义POJO类的作用是方便 程序员使用数据库中的数据表,对于广大的程序员,可以很方便的将POJO类当做对象来进行使用,当然也是可以方便的调用其get,set方法。
- JavaBean: 先说JavaBean,JavaBean更多的是一种规范,也即包含一组set和get方法的Java对象。
- POJO: 普通的Java对象,对于属性一般实现了JavaBean的标准,另外还可以包含一些简单的业务逻辑(方法)。
- **PO: **POJO在持久层的体现,对POJO持久化后就成了PO。PO更多的是跟数据库设计层面相关,一般PO与数据表对应,一个PO就是对应数据表的一条记录。
- **DAO: **PO持久化到数据库是要进行相关的数据库操作的(CRUQ),这些对数据库操作的方法会统一放到一个Java对象中,这就是DAO。
- **BO: **POJO在业务层的体现,对于业务操作来说,更多的是从业务上来包装对象,如一个User的BO,可能包括name, age, sex, privilege, group等,这些属性在数据库中可能会在多张表中,因为每一张表对应一个PO,而我们的BO需要这些PO组合起来(或说重新拼装)才能成为业务上的一个完整对象。
- VO(Value Object/View Object): POJO在表现层的体现。 当我们处理完数据时,需要展现时,这时传递到表现层的POJO就成了VO。它就是为了展现数据时用的。
- **DTO(Data Transfer Object): **POJO在系统间传递时。当我们需要在两个系统间传递数据时,一种方式就是将POJO序列化后传递,这个传递状态的POJO就是DTO。
- EJB(Enterprise JavaBean): 我认为它是一组”功能”JavaBean的集合。上面说了JavaBean是实现了一种规范的Java对象。这里说EJB是一组JavaBean,的意思是这一组JavaBean组合起来实现了某个企业组的业务逻辑。这里的一组JavaBean不是乱组合的,它们要满足能实现某项业务功能的搭配。找个比方,对于一身穿着来说,包括一顶帽子,一件衣服,一条裤子,两只鞋,这穿着就是E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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