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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口头传唤”的分析

作者:互联网

到今天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包括“口头传唤”关键字的法规有三个,

分别是:

 

 

 

全国通用法律,有两个,

即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MmM5MDlmZGQ2NzhiZjE3OTAxNjc4YmY3M2IwOTA2M2I%3D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MmM5MDlmZGQ2NzhiZjE3OTAxNjc4YmY3NDc4ZTA2OTU%3D

其中,

刑事诉讼法中,针对口头传唤的描述如下,仅此一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口头传唤的相关描述如下,仅有一处

 

 

 

 

总结一下,

口头传唤的条件有四个,需要符合

如果是刑事案件,

1:警察、检察院人员出示证件。

2:我必须是在现场被发现的犯罪嫌疑人。

如果是治安事件,

1:警察出示证件。

2:我必须是在现场被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

 

犯罪嫌疑人,这个就不说了。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这个就差很多了。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公分四类。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1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1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
2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3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4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5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6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7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1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1 (一)结伙斗殴的;
2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3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1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2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1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
1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2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4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1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1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
1 非法携带枪N支、弹A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
2 非法携带枪N支、弹A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1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2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3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1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
1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2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3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4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1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
1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2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3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1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
1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1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2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3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1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
2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
1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1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2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3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4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
1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2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1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
1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
1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
1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1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1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2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
1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2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3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4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1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
1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2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3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1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
1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
2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1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
2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1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1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2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3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4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1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2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3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4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1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1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
1 偷越国(边)境的
1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2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1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2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1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2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1 卖淫、嫖娼的
2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
1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1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
1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2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3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4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
1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
1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2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3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4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
1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A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4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1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1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2 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
3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

 

 

整理完了,一共就这些。

总结一下吧,其实走在大街上,按照上述说明,警察要对自己口头传唤的时候,

只要自己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都可以很大胆地反问对方,为什么要传唤我,

是刑事传唤还是治安传唤,刑事传唤可能性不高,如果是治安传唤,问清楚什么原因传唤,

然后拍照、拍视频记录,警察出示警官证时拍照记录,警号拍照记录,

一般来说,警察不会上来就传唤你,肯定他会让你做点什么,如果你让他不爽了,并且XXXX了,才有可能直接变成传唤,

但是只要做到,不吵不闹,不大声喧哗,好好聊,不伸手,不动手,不遮挡,不拦阻,不跑,最后就是配合,基本上警察是无法直接传唤的,

因为传唤必须是现场找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一直在配合,只是配合比较慢,他们无法把帽子扣到你头上,

因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这本身就是个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如果警察不认,直接把法条甩他脸上或者现场直播。这些都好使。

只要不吵不闹,不大声喧哗,就没有扰乱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秩序,

只要不伸手,不动手,就不涉及到伤害、胁迫、威胁、暴力。

不遮挡、不拦阻、不跑,就不涉及到阻碍公务人员执行职务,

只要配合,哪怕慢一点,就不涉及到拒不执行政府紧急命令。

最后再加上一条,说话可以有软刀子,但是不要有硬刀子,手机开录音。

剩下的,就是自由发挥了。

 

这里需要明确看到的是,所有的例子都是很明确的,

经过排查,存在兜底条例的一共只有三条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公交、地铁、马路等,不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只要别往人多地方去,扣帽子都没法扣。

散布信息扰乱秩序完全是做不了的。

只是行走在路上,不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

只要保护好自己对方是无法从兜底条例中找到自己的问题的。

 

 

我曾经遇到过的两个真实情况,一个是地铁站,一个是火车站,具体位置就不说了。

案例1:地铁(2016年的事情)

我在地铁站等地铁,然后地铁警察叫我,要看我的身份证。

首先我先问他,为什么要看我身份证,什么事情,如果真有事情说事情,例行检查他们会说,保密的事情,他们也会说出来,

因为个人身份证属于个人私密信息,要使用它,必须明确原因和用途(新版民法典里面有明确说明,之前别的法律里面也有,但是我忘了在哪了)。

然后我向那个地铁警察要他的证件,他掏了半天,必然要给我拿出来,

因为地铁警察大多是穿地铁服装或者便衣,如果他不穿制式服装带警号,我是没有必要给他看我的身份证的,我需要确认他的身份。

如果位置是在北京,则即便地铁警察穿的是制服,你向他要警官证的话,他们也必须展示。

然后我开始一个口袋一个口袋找我身份证,找了个把分钟左右,没找到,

然后我开始一边跟他聊,一边翻背包,找身份证,没找到,

然后我告诉地铁警察,我没带身份证,他问我身份证号,我就随便告诉他一个,结束了。

从头到尾,一共不到10分钟,

案例2:火车站(是2018年冬天)

火车站售票大厅门口,冬天,天在下雪,我要去买票,然后背着包,往售票大厅里面走,

售票大厅门口,一个协警叫住我(协警和警察,看衣服能看得出来,看神态也可以),说让我提供一下身份证,

我先问,什么事情,协警告诉我,例行查验(估计是我长得难看,看起来像XX犯)。

例行检查没问题,然后我就直接说了,这是原话“你来检查肯定不行,你这衣服也不行,你找个警察过来吧,我要看一下你们的证件”(实际上协警在检查个人证件上,确实是没有这个权力的),

然后这个协警叨叨了一句什么,没听清楚,他就去叫了个警察来,那个警察还真的拿了一个警官证来,给我看,

我本来是要接过来拿手里看的,但是他们没给,也没让,我就简单地看了一下,

之后协警开始来劲了,差不多是这话,但是记不清了“我们这是例行工作,怎么能骗你呢,你要支持我们,配合我们工作”,

然后我一边打开背包一边跟他们说不是原话“我一直在配合你们啊,我也没说不给你们看,我也没跑,只是要看看你们的证件,我不可能随便什么人上来要看我身份证,我就给他看吧”,

大概过了一分钟左右,我拿出来身份证,协警手头有个手机,拍个身份证的照片之后,能验证个什么东西,我不知道,

这个协警就要接过我的身份证,我直接就跟他说“你想看我身份证没关系,但是你不能碰,刚才你们的警官证我也没碰,你想扫一下随便你,但是我拿着,你来扫”,

然后协警嘴里又嘟嘟一句,之后就扫了一下我的身份证。

之后没有问题了,这个协警可能很不高兴,就一挥手说了一个字“走”,就让我走。

我当时又多了一句嘴“哪就走啊,怎么了,我有什么事,扫出什么了,让我去哪”。

然后协警才把话说明白“可以走了”,我高高兴兴继续去买票。

全程在配合,全程不喊、不跑、不拒绝、不阻止,从头配合到尾,对方也说不出来什么,感觉我像嫌疑人就带我走呗,我也不怕。

 

标签:分析,扰乱,或者,传唤,协警,违反,他人,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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