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分享
首页 > 其他分享> > 最高法-劳务合同约定劳务承包方提供周转材料、辅料、小型机具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最高法-劳务合同约定劳务承包方提供周转材料、辅料、小型机具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作者:互联网

(2018)最高法民再333号  石嘴山市远达建筑有限公司、西安满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关键词:劳务合同   禁止性规定   

本院认为:

本院再审认为,2010年11月1日,远达公司与满平公司签订《主体结构劳务合同》,涉案工程的主材由远达公司提供,满平公司实行包人工、周转设施料、辅料、机具方式,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争议主要涉及合同工程价款如何确定的问题。

标签:禁止性,远达,承包方,满平,分包,合同,劳务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3118460692wwx/p/15589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