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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带班的工头用承担经济赔偿吗

作者:互联网

一、工伤事故带班的工头用承担经济赔偿吗

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带班工头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工伤,属于劳务关系的,包工头是接受劳务一方,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伤治疗期间,停工留薪期间有多长

事实上,我们享受的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工伤职工的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那么可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再给适当延长,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当然,要是公司在工伤职工治疗期间还提前结束停工留薪期间的,那是违规行为,劳动权益受损的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申请劳动仲裁你要走下面的步骤:

1、先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过,要是经过劳动仲裁还是不能解决你这个问题的话,那么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骤去起诉:

1、要先准备一份诉状,就是关于你公司提前结束你的停工留薪期间,然后去你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法院在审核你的材料受理后,就会给应诉通知书,接着你等着开庭就行。

3、你需要带上的材料有,起诉书、你本人的身份材料、证据。

4、需要交上一笔费用,即受理费用为50元。

如果你们之间的事实证据充分,那你就很容易胜诉。而且,在拿到判决书后15天内,如果你公司还不履行判决,那你可以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建筑工人在工地工作时,如果构成工伤的,由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带班工头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的,包工头是接受劳务一方,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

标签:承担,工伤,伤残,责任,工头,劳务,一方,带班,工伤事故
来源: https://blog.csdn.net/kckf002/article/details/12134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