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
作者:互联网
理论法 是法考里性价比最高的学科
理论法学科要求:这五门课程,一般而言,熟练掌握五门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在五门课程的学习中,对法理学要侧重于将术语转化为白话,再将白话转回到术语;对宪法学要注意从国家权力的分配、限制的角度出发领会法律规定;对中国法律史应当“观其大略”,把握制度、思想变迁的“起点” “节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结合具体实践开阔眼界和提升站位;对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不妨从常情常理出发来揣摩更高、更严的制度设计。
法理学,晦涩,术语,理解记忆 ------------13分
第一章:
实证主义 :法律本身是科学问题,和任何东西无关。
分析主义法学
包容性的实证主义
排他性的实证主义
法社会学
非实证主义 :法与道德,不可分;
古典自然法学
传统的自然法通常关注“高级法”的存在问题,阐述“高级法”的内容。高级法是指高于人间法律、体现普遍理性的法,它通常包括自然法、神定法,进而与“人定法”相对而言。在经典论述中,高级法作为公平、正义、理性的普遍性规则,检验着“人定法”的善恶。
马克思主义对法的观点:
1、 法是公共权利按照一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
2、法总是依靠正式权利机制保证实现;
3、法总是借助正式的表现形式予以公布;
4、法的正式性表明法律直接性成于国家权力,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国法极其外延:
1、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法 (成文法)
2、法院或者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 (英美法系)
3、 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 习惯法) (风俗)
4、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 (教会法)
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1)、普遍有效性,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
(2)、普遍平等性,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允许合理差别,无法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
(3)、普遍一致性 ,近代以来的法律也有局限性,但其有一致的趋向。
法的基本价值种类有四:秩序、自由、正义、人权; 其中,自由是指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目的而行动,不受外在强制、限制。法的价值上所言的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法的本质以“自由”为最高价值目标,但是,法律对自由既有保障也有限制,具体的,它有以下原则,1、伤害原则 2、道德主义原则 3、家长主义原则 4、冒犯原则
法的分配所遵循的准则包括:1、平等原则 2、无差别原则 3、个人需求的原则
法的价值冲突原则:比例原则 ;价值位阶原则; 个案平衡原则; 自由裁量原则;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指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响应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是指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规范,任何法律规则均由三部分构成,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法律语句”来表达,法律语句又分为规范性语句和非规范性语句。其中,规范性语句含有道义助动词,非规范性语句不含有道义助动词。
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
授权性规则:规定人们有权做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 “可为模式” 的规则
义务性规则:
命令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
根据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
确定性规则
委任性规则
准用性规则
根据行为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
强行性规则
任意性规则
第二章:、
宪法 分值平均,整体把握,难点放弃 ------------17分
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基本制度
(选举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国家机构
宪法
中国法律史
中国法律制度史 重点记 起点和节点
改法为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司法制度
法律职业道德
标签:语句,原则,理论,实证主义,法律,规则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zhishiyv/p/15399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