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遛狗不牵狗绳知法违法 称其狗要"自由"!
作者:互联网
2021年6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王府仓胡同某小区一大爷在小区中心遛狗不牵绳。
事情起因:某小区居民在出单元门时,看到一大爷遛狗却不牵绳,感到十分害怕,该小区居民便上前劝阻,提示大爷国家在今年5月1日已经立法遛狗需牵引狗绳。该居民的好心提醒,却没想到大爷气焰嚣张并言语辱骂道:“我知道这个出台的法律,但狗要"自由",它要在地上玩,你怕就躲着它走!”大爷正理直气壮说时,这位居民后方走来一只有牵引绳的大型犬,两只犬见面相互嘶吼嚎叫狂奔 ,这位居民被前后夹击,大爷的狗因为没有牵引绳便往前狂奔并且无法控制。该居民见后十分害怕,跑到远处报了警。随后该女居民遭到了大爷的谩骂。
警察到来之后,大爷在警方调查时依旧大声辱骂女居民"精神病"等,警方随后调查大爷狗的相关证件。不料,大爷在小区内又谎称举报人骂他和他的狗。警方在进行相关问询与调取监控录像后让举报人离开,避免矛盾的激化。但是至今大爷都并未受到相关处罚。
在全国范围内,在小区遛狗不牵绳,犬只咬伤人的事件比比皆是,但为什么在立法后依旧有人不怕执法部门罚处呢?小区居民的安全又有谁能保证?为什么有些养犬人在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之后还要知法犯法?当狗咬人后是不是已经晚了?
自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经正式施行。当中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也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将对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犬只,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在此,我诚挚的呼吁广大群众,在公共场所遛狗必须要拴狗绳,这是作为主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仅是为了其他人的安全着想,也是为了你们避免更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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