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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设计师考试 | 第十一章 标准化和软件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作者:互联网

文章目录


知识产权(也称为智慧财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力。

(一)基本概念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

知识产权的分类:

计算机软件和实用艺术品受著作权保护的同时,还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获得专利权,成为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

1. 知识产权的特点

2. 中国知识产权法规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2. 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依法受到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须符合的条件: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

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使

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根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保护期为50年。保护期满,除开发者身份权以外,其他权利终止。

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基本原则: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以软件开发的事实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谁完成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工作,软件的著作权就归谁享有。

(1)职务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职务软件作品是指公民在单位任职期间为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开发的计算机软件产品。

当公民作为某单位的雇员时,如果开发的软件属于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该软件著作权应当归单位享有;若开发的软件不是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其著作权就不属于单位享有。

如果该雇员主要使用了单位的设备,不能属于该雇员个人享有。

(2)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合作开发软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协议,共同参加某项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并分享软件著作权的形式。

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是,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如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

委托开发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关系的建立,一般由委托方与受委托方订立合同而成立。

(4)接受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主体变更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鉴别

8. 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三)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权

1. 商业密码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权: 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与有形财产所有权人一样,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力,即有权对商业秘密进行控制与管理,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与使用;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而不受他人干涉;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至转让所有权,从而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有权处理自己的商业秘密,包括放弃占有、无偿公开、赠与或转让等。

2. 计算机软件与商业秘密


(四)专利权概述

1.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与特征

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主要保护的对象。

在未经审批以前,任何一项发明创造都不得成为专利。

下列各项属于专利不适用对象:

2.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3. 专利的申请

4. 专利权行使

5. 专利权的限制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

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送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称为专利权终止。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如下:

6. 专利侵权行为


(五)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1. 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法律有:

企业软件保护成果知识产权的一般途径如下:

2. 建立经济的约束机制,规范调整各种关系

软件企业应建立以下各项合同规范:


标签: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著作权,基础知识,专利权,知识产权,软件
来源: https://blog.csdn.net/Levi_moon/article/details/117708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