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紧凑约定
作者:互联网
如果每个方法和变量只能使用一次,那么哪个约定更正确?
根据需要创建尽可能多的变量:
var x = GmailApp.getInboxUnreadCount();
var email = GmailApp.getInboxThreads (0, x);
将代码组成一行:
var email = GmailApp.getInboxThreads (0, GmailApp.getInboxUnreadCount());
解决方法:
后者,在合理范围内.但这在简单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样式.
这意味着,如果您有一个带有10个参数的函数调用,而每个参数都来自一个大型函数调用本身,则不要这样做.想一想以后谁会得到您的代码库.
“这行代码使用较少的局部变量可读吗?还是我需要对其进行分解以更好地说明该行在做什么?”这是你应该问自己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后者是完全可读的.
实际上,我认为第一个示例由于无用的局部变量名称x而可读性较差.如果取而代之的是更好的名称,那可能是一个更可行的选择.
var unreadCount = GmailApp.getInboxUnreadCount();
var email = GmailApp.getInboxThreads (0, unreadCount);
这样比较好,但是在这种非常简单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必要.
标签:convention,coding-style,javascript 来源: https://codeday.me/bug/20191101/1986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