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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一10 固定文档内容收集—2.4 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作者:互联网

2.4 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风力发电项目
输变电工程
铁路专用线
2.4.1 指导思想
  方案编制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利用已有的水土保持科研成果和治理经验,针对工程的建设特点,通过实地勘察和调查,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进行分析评价,预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数量、流失范围及危害,明确方案编制重点。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要求,预防保护和临时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全面治理和重点治理相结合,科学地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布局,建立一个与主体工程相衔接、水土保持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从而达到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工程安全运行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编制原则-1
  (1)按“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原则。
  按“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原则,明确建设单位关于水土流失防治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查清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特征,根据工程特点,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
  针对主体工程和新增水土流失的特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基本要求,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生产工艺,优化主体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组织。同时,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既要努力防止生产建设过程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又要治理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原有水土流失。合理限定施工扰动范围、优化施工组织方式,规范施工队伍的行为,减少土石方临时堆放及地表裸露的时间,及时配置临时防护措施,施工中贯彻“先拦后弃、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土石方的调配和综合利用工作。
  (3)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方案布设的各种防治措施要紧密结合,并与主体设计中已有措施相互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水土流失防治区域的划分,遵循全面治理和重点治理相结合、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设计思路,合理布置各项防治措施,建立选型正确、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效果显著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并使水土保持措施的编制深度和主体工程相适应,使水土保持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达到控制和治理新增水土流失的目的,同时将项目区原有的水土流失加以治理。
  (4)坚持“生态与主体并重”的原则。
  以控制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在服务主体工程的同时,优先对项目区环境和周边的生态系统负责。
  (5)坚持“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
  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治理措施既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又能结合工程实际,做到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应选择取料方便、易于建造的工程措施及当地适合生长的植物品种,在保障水土保持功能的同时减少建设期的投入。同时,在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时,也应尊重自然规律,量力而行。
   
  根据各项目及分区的具体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合理布局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注重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合理搭配,做到“标本兼治”。另外,还要结合工程的建设特点及同类工程的水土保持经验,选用当地适生的植物措施品种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类型及设防标准,提高措施布设的适宜性。
  (7)坚持“三同时”的原则。
  使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实施进度安排与主体工程项目紧密衔接,相互补充、避免重复浪费。
   
编制原则-2
  1)突出预防为主的原则。
  方案布局及防治措施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2)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
  通过外业调查、勘测和相关分析,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治理要求,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
  3)坚持“三同时”原则。
  使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实施进度安排与主体工程项目紧密衔接,相互补充、避免重复浪费。
  4)坚持经济可行原则。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从实际出发,在有效防治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经济可行性,争取以较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5)坚持分区综合防治的原则。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结合立地条件和水土流失的时空分布特点及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和布局,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以便进行分区防治、分类指导和工程验收。
  6)坚持重点突出原则。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水土流失严重区域重点治理。
  7)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特点,以有效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为主要目的,在坚持生态环境效益第一的同时,注重工程建设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改善项目区生态景观。
   
编制原则-3
  (1)责任明确的原则。
  按“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广泛收集资料,充分利用已有的水土保持治理经验和科技成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特点,分析建设项目原有水土流失状况,预测工程建设期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情况,合理确定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标。
  (2)预防为主的原则。
  紧密结合项目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优化施工组织方式,贯彻“先拦后弃,预防为主”的原则,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同时,要提高保护意识,对暂时未规划使用的地段,补播草籽,促进生态恢复,努力控制水土流失。
  (3)生态与主体并重的原则。
  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和工程建设特点,水土保持方案必须把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优先考虑土地复垦利用及林草措施,把工程防护和植物绿化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项治理措施的群体作用,提高水土保持治理效益。
  (4)综合防治的原则。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防治时段和重点防治区域,遵循全面治理和重点治理相结合、防治与监督相衔接的设计思路,采取充分有效的多种手段和方法,建立选型正确、结构合理、效果显著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
  (5)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项目建设特点,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注重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合理搭配,做到“标本兼治”。另外,参考区域同类工程的水土保持经验,选用当地适生的植物措施品种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类型及设防标准,提高措施布设的适宜性。
  (6)永临结合的原则。
  依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结合项目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布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措施,使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永久性防治措施和临时性防治措施相结合。
  (7)景观协调的原则。
  水土保持措施的配置应与周边的环境相协调,在注重措施防治效果的同时,兼顾景观的视觉效果。
  (8)经济合理的原则。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坚持投资省、效益好的原则,即各项治理措施既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又能结合工程实际,做到因地制宜、经济合理。
  (9)综合利用的原则
  合理安排工程土、石、渣的使用流程,减小扰动范围、占地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促进渣料间的有效利用和弃渣的综合利用。
  (10)公众参与的原则。
  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办法,应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目的使措施起到防护作用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编制原则为随机选择。与项目类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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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s://blog.csdn.net/waqid71/article/details/9615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