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黄骁俭就“厦门事件”公开释疑
作者:互联网
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57/archive/2004/09/30/48363.html
作者:张琳
[支点网专稿]近日,一则“6.8万元让您轻松拥有SAP”的广告惊现厦门日报, SAP中国公司及其众多合作伙伴、用户及媒体纷纷予以极大关注。该消息除在厦门地区产生极大影响外,还经由网络出现在包括支点网论坛在内的各大专业论坛。同时,部分SAP用户及相关人士还收到一封以厦门通软阳光软件公司总经理名义发送的指责SAP渠道负责人收受回扣的信件(被传为“邮件风波”),也使此次SAP渠道问题再次升级。(以下简称为“厦门事件”)
自去年SAP Business One (以下简称SBO)燎原计划以来,SAP对国内SMB市场不断加力,对渠道建设也不断调整、加强。但由于SBO是个崭新的产品,而且渠道建设也处于初期建设和调整阶段,所以再次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管理问题。尤其是最近在厦门地出现的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极坏影响的“厦门事件”,使SAP一下被抛上媒体与IT业界的风口浪尖,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本站记者就此事对SAP中国副总裁进行了独家采访。
“其实对于最近在网络上出现的‘厦门事件’的负面消息,原本应该只是SAP公司内部的事情,但既然有些公司喜欢把这个问题拿出来乱说,SAP公司就有责任将这件事情的真相向各位合作伙伴及媒体做一个通报。”SAP大中国区执行副总裁黄骁俭先生接受支点网专访一开始就表明对本次事件的处理态度。
支点网:此次发生的“厦门事件”暴露出SAP SBO渠道伙伴方面的管理问题,也对部分正规渠道伙伴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首先请问,厦门金软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金软公司”)与SAP是怎样的合作关系?
黄骁俭:最近在厦门地区出现的问题,我想做一个非常清晰的解释。截止到目前,在厦门地区SAP只授权了一家地区合作伙伴——厦门通软阳光软件公司(以下简称“通软阳光”)。也就是说,目前二级代理中只有通软阳光有权在厦门地区使用SAP商业合作伙伴LOGO以及代表SAP在厦门地区开展销售及服务业务(包括广告、宣传等)。
同时,在厦门地区还有另外两家合作公司,但这两家合作公司并没有得到SAP的授权,SAP对这两家合作公司的要求及态度是:其必须通过与通软阳光进行合作的方式在厦门地区进行业务开拓。这两家合作公司分别是厦门金软科技公司和厦门新荆艺公司。其中厦门新荆艺公司已经与通软阳光进行了有效的合作业务开拓,这也正是SAP希望的模式。但是,金软公司在没有获得SAP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却擅自使用SAP公司LOGO,甚至在厦门的一些报纸上打出了欺骗性的低价广告,这种价格是不可实现的。
支点网:在整个事件过程中SAP先后对厦门金软科技公司采取了哪些处理措施?
黄骁俭:金软公司这些行为被发现后,SAP立即协同金软的上级总代——华软新元公司对其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其即刻停止该违规行为。而金软公司不但没有停止报纸广告,甚至还采用了直邮和传真的方式向厦门地区的一些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发布这一不真实的价格信息,使得厦门市场产生了一系列混乱情况。
由此我们做出了两个决定:
第一、 要求金软公司在报纸上公开澄清这一系列不符合真实情况的虚假广告信息。但是金软公司并没有接受;
第二、 在金软公司拒绝公开澄清这一事实的前提下,华软公司即刻正式取缔金软公司的代理权利。但是金软公司在被取缔代理权后,仍然在市场上开展活动,而且他们还向很多客户提出能够提供SAP的产品。所以我们在厦门日报刊登了SAP中国公司声明。声明着重说明了SAP的产品到底是怎么提供给客户的,同时在声明中SAP也明确指出金软公司的行为是在没有获得SAP授权的情况下的违规行为。
在发生金软公司违规操作这样一系列情况之后,SAP也已经采取文字形式向潜在客户和部分已有客户进行了正式说明和解释。同时SAP也指出,如果客户接到SAP的正式说明后在明知非法行为情况下仍然购买假冒SAP产品的,SAP也将保留对这类客户进行法律追究的权利。
支点网:请问SAP对后来“邮件风波”中提及的“SAP SBO渠道负责人收受代理商回扣”一事有何解释?
黄骁俭:对后来在网上出现的以通软阳光总经理邱金山名义发出的邮件,说SAP渠道经理收受回扣一事,我觉得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
第一、邱总今天也在场,对邮件的真实性可请他当面进行回答;
第二、 我们确信,SAP的员工可以说在业界都是一流的,他们具有非常高的专业和职业水准,也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这种无端的谣言是对我们员工的诽谤;
第三、 SAP内部的业务管理是非常严密的。我们的每一个客户订单包括每一个价格批准过程不是某一个人可以决定的。而是要通过SAP中国公司的审核、要通过SAP新加坡法律部门的审核、SAP德国发货部门的审核后这张订单才能正式成交。
第四、为了让客户获得更大的利益,SAP要求合作伙伴通过增值服务以获取他们的利润,如果要从中出现回扣的话,那么合作伙伴几乎无利可图,这样的业务怎么可能进行下去呢?
所以邮件内的真实性可想而知!SAP公司将不排除对“邮件风波”始作俑者使用法律武器的可能性。
邱金山:在这里我想就有人冒用通软阳光及我个人的名义发送邮件的事情解释一下。
第一、 邮件中有关王建兴的名字是错误的。假如是我发的话,我不会把王建兴写成王建新,而且邮件内写的还是王建新老大;
第二、 xmqjs@163.com这个邮件地址并非通软阳光的邮件地址。我们公司的邮件落款是全部统一格式的,通软阳光及我个人的郑重声明已经传真给上级代理及SAP公司了。
第三、 我们已经把这件事情报告给厦门公安局网络安全科,待他们确认这个IP地址之后,我会以正式的形式起诉这家公司。
关于网络上谣传的通软阳光的烂尾工程,关注我们及厦门地区市场的朋友们可以来通软阳光及我们实施过的、正在结尾的以及正准备上线的客户现场进行实际调查和了解。
篇后语
其实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的巨大市场来说,出现渠道问题在所难免。而作为给大众提供信息的媒体,对由此产生的问题进行相关报道也无可厚非。但凡事都有一个度,如果只是一味的追逐市场漏洞问题进行曝光,甚至像一些媒体总也改不掉的“听风就是雨”,就难免会为媒体报道罩上一层灰色的薄纱。
而对于市场内出现的各类问题,媒体是否也可以采用“骇客”方式——在发现软件漏洞后会首先通知生产厂商,并给厂商提供一定的修复时间,在这个时间过后才对外公开漏洞——加以处理呢?
作为市场行为参与者之一的企业,虽然“害群之马”只是其中的小部分,但如果总有爱出风头的“害群之马”奔出“马群”,其对整个市场造成的影响恐怕不会亚于正面行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企业如果不希望看到出了问题再花时间精力去弥补的局面,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明渠道纪律、加强渠道建设,以保护市场,并最终保护客户的利益。
针对被外界普遍关注的SAP渠道和近期“负面报道”问题,支点网也将与SAP在10月12日举办网友见面会。届时将邀请支点网友、关心SAP中小企业业务的伙伴及媒体朋友与支点网共同和SAP中国公司进行网上、网下的直接见面沟通。详细情况请访问支点网(http://www.topoint.com.cn)进行查询。
[支点网专稿]近日,一则“6.8万元让您轻松拥有SAP”的广告惊现厦门日报, SAP中国公司及其众多合作伙伴、用户及媒体纷纷予以极大关注。该消息除在厦门地区产生极大影响外,还经由网络出现在包括支点网论坛在内的各大专业论坛。同时,部分SAP用户及相关人士还收到一封以厦门通软阳光软件公司总经理名义发送的指责SAP渠道负责人收受回扣的信件(被传为“邮件风波”),也使此次SAP渠道问题再次升级。(以下简称为“厦门事件”)
自去年SAP Business One (以下简称SBO)燎原计划以来,SAP对国内SMB市场不断加力,对渠道建设也不断调整、加强。但由于SBO是个崭新的产品,而且渠道建设也处于初期建设和调整阶段,所以再次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管理问题。尤其是最近在厦门地出现的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极坏影响的“厦门事件”,使SAP一下被抛上媒体与IT业界的风口浪尖,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本站记者就此事对SAP中国副总裁进行了独家采访。
“其实对于最近在网络上出现的‘厦门事件’的负面消息,原本应该只是SAP公司内部的事情,但既然有些公司喜欢把这个问题拿出来乱说,SAP公司就有责任将这件事情的真相向各位合作伙伴及媒体做一个通报。”SAP大中国区执行副总裁黄骁俭先生接受支点网专访一开始就表明对本次事件的处理态度。
支点网:此次发生的“厦门事件”暴露出SAP SBO渠道伙伴方面的管理问题,也对部分正规渠道伙伴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首先请问,厦门金软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金软公司”)与SAP是怎样的合作关系?
黄骁俭:最近在厦门地区出现的问题,我想做一个非常清晰的解释。截止到目前,在厦门地区SAP只授权了一家地区合作伙伴——厦门通软阳光软件公司(以下简称“通软阳光”)。也就是说,目前二级代理中只有通软阳光有权在厦门地区使用SAP商业合作伙伴LOGO以及代表SAP在厦门地区开展销售及服务业务(包括广告、宣传等)。
同时,在厦门地区还有另外两家合作公司,但这两家合作公司并没有得到SAP的授权,SAP对这两家合作公司的要求及态度是:其必须通过与通软阳光进行合作的方式在厦门地区进行业务开拓。这两家合作公司分别是厦门金软科技公司和厦门新荆艺公司。其中厦门新荆艺公司已经与通软阳光进行了有效的合作业务开拓,这也正是SAP希望的模式。但是,金软公司在没有获得SAP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却擅自使用SAP公司LOGO,甚至在厦门的一些报纸上打出了欺骗性的低价广告,这种价格是不可实现的。
支点网:在整个事件过程中SAP先后对厦门金软科技公司采取了哪些处理措施?
黄骁俭:金软公司这些行为被发现后,SAP立即协同金软的上级总代——华软新元公司对其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其即刻停止该违规行为。而金软公司不但没有停止报纸广告,甚至还采用了直邮和传真的方式向厦门地区的一些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发布这一不真实的价格信息,使得厦门市场产生了一系列混乱情况。
由此我们做出了两个决定:
第一、 要求金软公司在报纸上公开澄清这一系列不符合真实情况的虚假广告信息。但是金软公司并没有接受;
第二、 在金软公司拒绝公开澄清这一事实的前提下,华软公司即刻正式取缔金软公司的代理权利。但是金软公司在被取缔代理权后,仍然在市场上开展活动,而且他们还向很多客户提出能够提供SAP的产品。所以我们在厦门日报刊登了SAP中国公司声明。声明着重说明了SAP的产品到底是怎么提供给客户的,同时在声明中SAP也明确指出金软公司的行为是在没有获得SAP授权的情况下的违规行为。
在发生金软公司违规操作这样一系列情况之后,SAP也已经采取文字形式向潜在客户和部分已有客户进行了正式说明和解释。同时SAP也指出,如果客户接到SAP的正式说明后在明知非法行为情况下仍然购买假冒SAP产品的,SAP也将保留对这类客户进行法律追究的权利。
支点网:请问SAP对后来“邮件风波”中提及的“SAP SBO渠道负责人收受代理商回扣”一事有何解释?
黄骁俭:对后来在网上出现的以通软阳光总经理邱金山名义发出的邮件,说SAP渠道经理收受回扣一事,我觉得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
第一、邱总今天也在场,对邮件的真实性可请他当面进行回答;
第二、 我们确信,SAP的员工可以说在业界都是一流的,他们具有非常高的专业和职业水准,也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这种无端的谣言是对我们员工的诽谤;
第三、 SAP内部的业务管理是非常严密的。我们的每一个客户订单包括每一个价格批准过程不是某一个人可以决定的。而是要通过SAP中国公司的审核、要通过SAP新加坡法律部门的审核、SAP德国发货部门的审核后这张订单才能正式成交。
第四、为了让客户获得更大的利益,SAP要求合作伙伴通过增值服务以获取他们的利润,如果要从中出现回扣的话,那么合作伙伴几乎无利可图,这样的业务怎么可能进行下去呢?
所以邮件内的真实性可想而知!SAP公司将不排除对“邮件风波”始作俑者使用法律武器的可能性。
邱金山:在这里我想就有人冒用通软阳光及我个人的名义发送邮件的事情解释一下。
第一、 邮件中有关王建兴的名字是错误的。假如是我发的话,我不会把王建兴写成王建新,而且邮件内写的还是王建新老大;
第二、 xmqjs@163.com这个邮件地址并非通软阳光的邮件地址。我们公司的邮件落款是全部统一格式的,通软阳光及我个人的郑重声明已经传真给上级代理及SAP公司了。
第三、 我们已经把这件事情报告给厦门公安局网络安全科,待他们确认这个IP地址之后,我会以正式的形式起诉这家公司。
关于网络上谣传的通软阳光的烂尾工程,关注我们及厦门地区市场的朋友们可以来通软阳光及我们实施过的、正在结尾的以及正准备上线的客户现场进行实际调查和了解。
篇后语
其实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的巨大市场来说,出现渠道问题在所难免。而作为给大众提供信息的媒体,对由此产生的问题进行相关报道也无可厚非。但凡事都有一个度,如果只是一味的追逐市场漏洞问题进行曝光,甚至像一些媒体总也改不掉的“听风就是雨”,就难免会为媒体报道罩上一层灰色的薄纱。
而对于市场内出现的各类问题,媒体是否也可以采用“骇客”方式——在发现软件漏洞后会首先通知生产厂商,并给厂商提供一定的修复时间,在这个时间过后才对外公开漏洞——加以处理呢?
作为市场行为参与者之一的企业,虽然“害群之马”只是其中的小部分,但如果总有爱出风头的“害群之马”奔出“马群”,其对整个市场造成的影响恐怕不会亚于正面行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企业如果不希望看到出了问题再花时间精力去弥补的局面,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明渠道纪律、加强渠道建设,以保护市场,并最终保护客户的利益。
针对被外界普遍关注的SAP渠道和近期“负面报道”问题,支点网也将与SAP在10月12日举办网友见面会。届时将邀请支点网友、关心SAP中小企业业务的伙伴及媒体朋友与支点网共同和SAP中国公司进行网上、网下的直接见面沟通。详细情况请访问支点网(http://www.topoint.com.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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