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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建:利用"替代性数据"提升小微企业首次获贷能力

作者:互联网

来源:余文建:利用"替代性数据"提升小微企业首次获贷能力

  新浪财经讯 12月8日消息,以“探索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之道”为主题的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今日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余文建出席并发表演讲。 

  他表示,小微企业融资难实际上体现在首贷难。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根源在于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因此金融机构需要依据征信记录进行信贷决策,而小微企业在传统征信里是“薄档案”群体,如果只使用传统负债类数据,天然会产生首次获得贷款难的问题。因为对于没有获得贷款历史的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无法预估其还款意愿和能力。

  余文建认为,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就产生了海量的替代性数据,这些数据能够通过批量化的使用,对传统的征信数据起到良好的补充,帮助金融机构多维度地了解小微企业经营状况,为信贷决策提供替代性数据,促使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首次授信,产生初始信贷记录和相应的还款记录,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他指出,替代性数据可以分为三类:其中支付类数据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包括企业账户日常的支付结算、转帐流水记录、小微企业主刷卡相关记录等等。政务类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共部门,包括税务、工商、海关、司法等等方面。商务类数据主要来源于各类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包括电子商务、社交媒体、手机使用、房租缴纳等等。

  以下为嘉宾发言实录:

  谢谢主持人,非常高兴受邀参加本届互联网金融论坛。

  数字技术的出现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深刻改变了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催生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认识到数字普惠金融巨大的潜力,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一直注重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并且积极地在国际领域倡导推动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的讨论和政策的制定。

  2016年,人民银行代表中国担任GPFI主席,提出了“数字普惠金融”这么一个议题,得到了G20各国积极响应和高度认可,并推动出台了“G20数字普惠金融的高级原则”,这是国际上在该领域第一次推出的高级别的指导性文件,可以说是全球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里程碑。2017年,又推动GPFI出台了数字普惠金融新兴政策与方法。

  2018年进一步推动GPFI出台了《关于数字化和非正规经济G20数字普惠金融政策指引》,刚刚在G20峰会上获得核准,这个政策指引从四个领域对于如何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于非正规经济中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出了政策指引,其中第三个领域是征信中替代性数据的使用,我个人以为对于当下如何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在三年左右,平均在成立四年零四个月以后才能获得首次贷款,然而小微企业一旦获得首次贷款,随后获得第二次贷款的比例是76%,获得四次以上贷款的比例是51%,后续融资的可得率比较高。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小微企业融资难实际上体现在首贷难。

  小微企业为什么首贷难?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根源在于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因此金融机构需要依据征信记录进行信贷决策,而小微企业在传统征信里是“薄档案”群体,如果只使用传统负债类数据,天然会产生首次获得贷款难的问题。因为对于没有获得贷款历史的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无法预估其还款意愿和能力。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有一些小型金融机构进行了尝试。如浙江泰隆银行“三品、三表”模式,特别是利用电表、水表、报表这些数据进行信贷的决策。也可以看作是使用替代性数据早期的雏形,但这种模式对于小机构可以,因为有一定局限性,关键还有难以形成批量化数据的使用。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就产生了海量的替代性数据,这些数据能够通过批量化的使用,对传统的征信数据起到良好的补充,帮助金融机构多维度地了解小微企业经营状况,为信贷决策提供替代性数据,促使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首次授信,产生初始信贷记录和相应的还款记录,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总体而言,替代性数据可以分为三类:其中支付类数据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包括企业账户日常的支付结算、转帐流水记录、小微企业主刷卡相关记录等等。政务类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共部门,包括税务、工商、海关、司法等等方面。商务类数据主要来源于各类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包括电子商务、社交媒体、手机使用、房租缴纳等等。

  据我们调研,目前我们国家已经有很多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批量化的使用了替代性数据,对于支付类数据使用比较多的是企业账户日常流水,包括这个企业上下游的交易,工资发放等等。但前提是企业必须在这个机构有结算账户,才能获取相关的数据。大银行已经在这方面有些尝试,因为大银行结算账户比较多,所以在这方面有一些优势,小银行可能因为结算账户很多都不在,开的都是专用账户等等,所以这方面数据使用方面还不是很够。

  税务类数据可以判断企业是否履行纳税人义务,是否开展正常经营,推算出企业实际销售收入和实际利润,所以涉水信息真实新比较高,对银行而言也比较可信。所以不少金融机构因此推出了银税贷、税易贷等产品。

  税务以外政务类数据涉及面比较广,既有定性的,也有定量的,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这些数据对小微企业进行准确画像,为信贷决策提供参考。如企业跟企业主个人的商业类数据,因为小微企业对实际控制人的依赖度很高,所以小微企业主的信用跟小微企业也是紧密相关的。

  目前在替代性数据应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在支付类数据方面没有开放共享。

  今年欧盟颁布了新支付服务指令(PSD2),启动了支付类数据共享,而目前国内支付类数据还处于本机构内部相对封闭的状态,难以充分应用于信贷决策。

  建议:借鉴近年来方兴未艾的“开放银行”的理念,同时借助于API等技术,探索推动支付结算数据在银行机构之间与支付机构之间的共享。前期可以考虑选取部分金融机构探索进行沙盒试点,允许试点机构在客户授权前提下,共享账户的支付结算数据。

  第二,政务类信息比较分散。

  税务、工商、海关、司法、社保、公安、环保等信息大都分散在不同平台,查询不便,采集和使用成本较高,同时缺乏标准化的格式和接口,不利于批量化和大规模使用。

  建议:加强跨部门协调,连接信息孤岛,对各类替代性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逐步把一些公共数据整合到同一个平台,降低不必要的重复成本。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了一个“苏州模式”,即地方政府建立了一个企业征信公司,把70个公共部门的政务类数据集中起来,从最初只是提供基础的征信报告,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具有征信评分、客户筛选、宏观分析等全方位服务能力的平台。截止到今年11月份,累计近2000家小微企业获得了120多亿首贷资金,即第一次获得银行贷款。

  第三,商务类数据有效性不足。

  一方面,手段比较落后,仍然依靠手工方式收集和判断数据,缺乏自动化的数据采集和模型的开发。另一方面,可靠性比较差,难以作为决定性的授信依据,一些数据用于消费类的信贷还比较合适,但如果搬到经营类信贷里还不太好用。


  建议: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Fintech建设,合理应用各类创新技术,研发基于替代性数据的信贷决策和风控模型,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力。

  第四,针对个人替代性数据,尤其来源于互联网的商业类数据,在数据有效使用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

  金融机构相对来讲合规性要求较高,较为严格,所以在数据的保护方面比较谨慎,在这一类数据应用上比较有顾虑。但另外一些非持牌的金融机构相对在这方面比较激进,给消费者带来了个人信息泄露方面的风险。

  建议:探索出台相关数据使用规范,强调客户知情同意、合法授权等原则,使得金融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我今天发言的题目跟开放银行的主题也比较相关。抛砖引玉,希望得到大家共同加强研究和探索,围绕如何利用替代性数据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特别是首贷能力方面,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谢海平

标签:金融机构,小微,普惠,获贷,企业,数据,余文建,替代性
来源: https://blog.csdn.net/zs15321583801/article/details/89328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