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笔记四十六:面向对象三大特征:继承性
作者:互联网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创建子类对象,访问成员方法的规则:
创建的对象是谁,就优先用谁,如果没有则向上找。
注意事项:
无论是成员方法还是成员变量,如果没有都是向上找父类,绝对不会下找子类的。
重写:在继承关系中,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
(与重载的区别:参数列表【不一样】)
特点: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用子类方法。
方法覆盖重写的注意事项
1.必须保证父子类之间方法的名称相同,参数列表也相同。
@Override:写在方法前面,用来检测是不是有效的正确覆盖重写。这个注解就算不写,只要满足要求,也是正确的方法覆盖重写。
2.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
小扩展提示:java.Lang.0bject类是所有类的公共最高父类(祖宗类),java.Lang .String就是Object的子类。
3.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小扩展提示: public > protected > ( default) > private
备注:(default)不是关键字default,而是什么都不写,留空。
继承关系中,父子类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 子类构造方法当中有一个默认隐含的“super()”调用,所以一定是先调用的父类构造,后执行的子类构造。
- 子类构造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重载构造。
- super 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用多次super构造。
- 总结:子类必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写则赠送super();写了则用写的指定的super调用,super只能有一个,还必须是第一个。
super关键字的用法有三种: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super 访问父类内容,this 访问本类内容,用法有三种:
-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 在本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
- 在第三种方法当中要注意:
- this(...) 调用也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唯一一个。
- super 和 this 两种构造调用,不能同时使用。
注:
- Java语言的类间的继承关系是:单一的
- 实现或继承了Collection接口的是:List 、Vector、 Set
标签:JAVA,构造方法,子类,方法,三大,父类,super,本类,四十六 来源: https://blog.csdn.net/CZW2181119177/article/details/121221554